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《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——人脸识别支付场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要求》
导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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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指导相关方开展人脸识别支付场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,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制了《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——人脸识别支付场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要求》。
《实践指南》针对人脸识别支付场景,明确了数据收集、存储、传输、导出及删除等环节的安全要求,适用于支付服务提供方、验证服务方、场所管理方和设备运营方。 其主要内容如下:
核心要求:
所有相关方需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人脸识别数据处理需获得用户单独授权,并明确数据用途和保护措施。
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人脸特征不可逆、不可链接。
禁止未经授权使用或存储人脸识别数据,要求及时删除非必要数据。
不得将人脸识别数据用于身份验证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不同角色的安全义务:
支付服务提供方:确保数据收集和存储安全,杜绝未授权数据使用。
验证服务方:需保护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,明确数据保存期限,超期需删除。
场所管理方:需避免摄像头非正常调用,防止隐私区域监控。
设备运营方:应提供非人脸识别的支付选项,禁止强制绑定手机号,保障用户选择权。
指南特别强调:
人脸识别支付不应成为唯一支付方式。
未成年人使用需监护人同意。
设备需有显著提示功能,确保用户知情权。
《保护要求》全文
来源:TC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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